城投公司改革三大路径划定

发布时间:2014/12/24 14:33:31   作者:管理员   

以“只减不增”为原则

城投公司改革

三大路径划定

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改革路径正逐渐清晰。记者日前从地方城投公司人士处获悉,日前财政主管部门已经初步确定了如何处理地方融资平台的思路。据悉,未来将本着“只减不增”的原则,在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的基础上,平台公司可按照关闭、合并和转型等方式分类处置。

据多位城投公司人士向记者透露,相关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到基层财政部门。一位中部省份城投公司人士还告诉记者,锁定平台公司的工作也将展开。有关部门要求,以2013年政府性债务审计确定的融资平台公司名单为基础,结合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级融资平台公司增减变化情况,锁定本级融资平台公司名单,逐级上报财政部备案。

相关征求意见稿中还明确,除符合条件的过渡期内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外,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余额。融资平台公司承担的政府融资职能,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对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主要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融资或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支持。

根据国家审计署2013年12月30日公告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里提及的数据,全国共有约7170个融资平台公司。不过,日前《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再次明确,“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融资平台未来何去何从也成为诸多业内人士最为关注的问题。

中债资信报告指出,城投公司的转型将由量变转向质变,即剥离传统的公益性项目投融资职能,转向以经营性业务为主,其偿债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自身经营,而非政府信用。

不过,中国现代集团总裁丁伯康坦言,国发43号文对于未来的指向很明确,但是具体操作起来问题不少,类似存量债务处理问题、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以及地方政府新增融资需求问题等都集中反映到具体的运作主体即融资平台公司上。

不过,也有地方城投人士对于城投公司彻底改制的态度并不乐观。一位地方城投人士对记者说,目前来看,还有很多空子可钻。最主要的是要看能不能彻底管住地方政府躁动发债的心。以现在的机制,地方政府完全可以表面关掉辖区内的城投公司,然后再建立一批不在平台企业名单内的融资机构。如通过产业基金来融资,或通过地方国企发企业债,然后改变投向来变相达到融资的目的。

据新华社

netease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今日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