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城投集团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5/1/29 11:30:04   作者:吴博涵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开展集团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紧密围绕服务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狠抓精神文明建设,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为精神文明建设的突破口,结合公司实际,制定2014年文明单位创建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为载体,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建设廉洁、高效、务实、文明单位。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我公司干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显著提高,民主法制观念明显增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各项工作目标有新突破,“四个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创建市级文明单位。

三、具体安排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以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和增强团结为重点,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坚强领导集体。领导班子团结奋进,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工作作风扎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关心群众疾苦,办实事,办好事。

(二)坚持各项学习制度,提高干部素质。围绕建立学习型机关这一目标,确立党员领导干部终身学习理念,形成党员干部自觉学习机制。坚定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八届全会精神武装干部的头脑,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两个层面的学习。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干部政治学习制度,坚持干部业务培训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学习制度,全面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

(三)加强党建工作,保证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开展。不断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发挥党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工作,实事求是,勇于开拓,努力进取,全方位做好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为全面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提供政治保障。

(四)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经常进行廉政教育,注意运用正反典型,持续进行形象生动、具体深入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增强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增强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自觉性,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党内监督。

(五)积极开展群团活动,丰富精神生活。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增加投入。在文化建设上搞特色,在提升品位和创新下功夫。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体育健身活动,丰富精神生活,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的环境,在机关内部形成浓厚的、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

(六)积极开展“结对共建”活动。认真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想方设法为共建点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重视和支持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事业的发展。

四、组织领导

(一)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把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作为公司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议事日程,做到统一研究,统一部署。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百分制考核内容,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层层落实,逐级负责,确保创建工作质量。

(三)加强督促检查。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根据创建规划,定期对各部门及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创建规划目标没有达到的,年终不能评为“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

五、有关要求

(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全公司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为保证创建目标落到实处,形成创建工作齐抓共建的良好氛围,各部门要将创建目标分解责任到人,加强目标责任制管理。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评比。

(二)加强文明单位建设日常工作和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资料、档案的管理,做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文明单位建设高水平、高质量。